杜绝滥建,城市“文化地标”应该如何去建造?

2020-12-07 15:0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556

当前,随着城市的发展,"文化地标" 的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文化空间、树立城市形象的必然选择。专家和读者认为,要结束 "文化地标" 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建设,一方面要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制度规范,完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要落实地方政府的职责,加强审批监督,明确建设管理的重点领域。同时,坚持以人为中心,使城市 "文化地标" 更加文化。


11 月 23 日,读者发表了 "坚决纠正文化地标过度建设" 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些读者就如何制止当地 "文化地标" 的过度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同时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认为要制止过度建设 "文化地标",必须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审批监督等多方面下功夫。


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和完善建设管理体制


文化地标 "是城市" 精神精神 " 的集中体现,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建筑和雕塑在创造公共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塑造城市风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的地标建筑忽视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割裂了历史语境,既违背了城市发展的规律,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特征。


在这方面,云南省建水县的读者陈育新说,云南 "文化地标" 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建设背后,是政绩观念的错位,有些地方热衷于创造亮点和立面,认为群众 "看" 比 "效益" 更重要,"这种成就观导致了" 文化地标 " 的建设,与现实脱节,与群众脱节。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系教授金武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地方建设 "文化地标" 的初衷是积极和积极的,但要引导他们从全面、辩证、长远的角度看待 "文化地标"。同时,要加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 "文化地标" 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让地方在建设 "文化地标" 的过程中少犯错误,不要犯错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朱子玉认为,中国已经从国家和地方两级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文化地标"建设的融资方式、决策机制、运作程序、维护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避免过度建设现象,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文物保护法等的规定,加强对大型雕塑的选址、体积和题材的指导和约束,并按照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审批程序。


例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产生破坏性影响。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认为,"文化地标"建设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诸多因素,依法依规制定规划。特别是在历史文化名城等一些重要区域,更要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对危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及时查处,必要时依法予以拆除,迁移。"。


履行地方政府责任,从源头上控制过度建设


地方政府对建设"文化地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山东读者李昌瑞在一封信中说,要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文化地标"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建设,坚持重点投资项目的民主决策,防止关键负责人"拍头",同时要严格记录控制和日常监督,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文化地标"项目,阻止校外形象工程,不做让人吃苦耐劳、损害财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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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钻法律法规空白,将‘文化地标’交给企业建设,以规避审批监管。对此,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张松表示,"文化地标"代表着整个城市的社会形象,属于公共资源。企业投资建设"文化地标"也要依法决策,科学论证。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注重使用功能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要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完善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对一些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项目,不予审批设计方案,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大型雕塑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建设管理的重点,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等重要领域雕塑建设管理以及自然景观环境,以及重要的城市轴线和景观节点。华汇集团规划咨询研究院院长陈扬表示,各地要加强自然生态、景观敏感性等重点领域的城市风貌管理。例如,在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景区规划,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在核心景区内,其他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不予建设。已经建成的也要按照景区规划逐步搬迁。




绍兴市是浙江省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造了一批漂亮的老房子和当地的雕塑。”优秀人民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经过群众的认可,逐渐成为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灵魂和精神财富。”绍兴市全国政协委员、城建档案馆原馆长屠建红说,建议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不宜进行特大型公共建筑建设,新建的“文化地标”应与城市功能、环境、空间规模相匹配。同时,要加强对涉及历史人物等重大题材雕塑的审批,体现思想性、公共性、艺术性等价值特征。




“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新的文化地标。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谨慎行事,并考虑自己的财政负担。”吕周说,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可以结合群众对城市文化和公共艺术的需求,规划建设象征性、纪念性、主题性雕塑。但要注意三点:一是主题、规模、投资要适度,不要太大;二是要进行科学论证,搞清楚“为什么要建”、“怎么建”、“建什么”;三是,反复听取建筑、艺术、历史、环保、文化等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城市“文化地标”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从深圳开拓进取的“开拓牛”雕塑,到表达中华民族无尽生命的兰州“黄河之母”雕塑,以国家体育场“鸟巢”勾勒出钢铁天际线的“文化地标”体现了一座城市的精神风貌。城市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地标”?专家和读者纷纷表示,要以人为本,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




“要进一步盘活存量,保留城市独特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在保护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历史遗产、地域文化和时代要求,合理开发利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工业遗址,实现“老树出新芽”,实现“老树出新芽”打造自己的“文化地标”。




张松认为,优化增量,突出社会效益,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要兼顾“适用性、经济性、绿色性、美观性”。新的“文化地标”不应该是没有实用性的空壳。




云南省保山市围棋生产已有 500 多年的历史,相关技术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 年,当地政府在建设该公园时,考虑建设一个以围棋文化为主题的棋院。经过反复论证,启源完成了以“建筑”为主体的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的规划建设,体量适中,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匹配。如今,棋院每年都有国家级围棋比赛,也对公众免费开放。保山市民赵瑞说:“现在有点空闲时间。第一选择是去国际象棋学院。这里的自然风光与棋院文化相得益彰。这是宝山的一张美丽的名片。”

在提高质量方面,许多读者认为"文化地标"不应过于注重建筑、雕塑、积木等,而应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在这方面,金武刚表示,城市应该建立自己的"文化坐标",但不要固守"地标"。"地方政府可以将标志性的文化空间融入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时,他们可以在规划路线时设立和命名车站,提高影响力,或者结合喜欢在地图、美食、旅游和其他应用上打孔和定位的人的社会习惯,吸引公众的注意。


浙江省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高学军说,在准备建设"文化地标"时,有些地方像借用一样,造成各地文化景观明显同质化。建议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创作者和设计单位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城市风貌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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