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出仓”必须审核并证明

2020-12-07 14:4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573

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库开始运营。通过进口冷链食品,“每进一关都要检查”,最大程度上堵住了疫情的传播渠道。




去年11月,兰州市政府通知当地一家速冻厂,冷链虾仁内包装中有14份样品核酸检测呈阳性。兰州市出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防控措施,并加强执法检查。




据悉,自12月起,进入总仓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发货人应如实填写《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申请表》。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总库必须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后方可入库。进入总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通过核酸抽检和外包装消毒,并进入“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取得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库证书后,方可“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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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州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仓储、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应当查验《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库出库证明》;未取得《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兰州市储存、销售、加工。




此外,根据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合格的,总仓库将通知发货人提货,发货人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提货。送货必须是“车辆入库,车辆出库”,不能分割成多批货物。




根据兰州市进口食品链管理局的严格监管,目前已对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了26吨的监管和监督完整的。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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