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签署但不批约”,充分暴露了单边主义

2020-11-02 11:19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6051

随着经济的发展,具有全球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为此,国际社会推动了一系列多边环境条约的制定,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治理、臭氧层保护、化学污染防治等方面,为合作保护全球环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遵守情况。


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美国政府在许多领域选择性地缺席了多边环境条约,这极大地损害了全球环境治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虽然美国签署了 "京都议定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和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等多边环境条约,但美国迄今尚未批准该公约,而且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多边框架之外,上述多边环境条约是全球性的,有 160 多个缔约方和 190 个以上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京都议定书" 缔约方。


美国不仅是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的重要一方,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生物技术、化学生产和废物出口的大国。它本可以而且应该对有关领域的多边治理作出重大贡献。然而,美国对多项环境条约的 "签署而不批准" 的行为凸显了美国不愿受国际环境条约约束、逃避自己的国际责任的单边主义心态,充分暴露了美国对国际环境保护工作的漠不关心和对多边环境领域的不合作态度。美国方面的不参与给全球环境完整性和多边环境条约的执行效力带来了严重挑战。


根据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的有关规定,如果一国签署了一项条约,它有义务不采取任何足以损害条约目的和宗旨的行动,即使该条约不对其生效。但是,在签署了 "京都议定书" 之后,美国仍然允许自己的碳排放量迅速增长,这违背了 "京都议定书" 提倡的减少碳排放的目的,而且更违背了 "议定书" 要求其减排 7% 的规定。与此同时,美国经常要求发展中国家加大减排力度,甚至把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义务作为加入 "京都议定书" 的先决条件,充分暴露了美国在多边领域习惯于 "宽容、严格" 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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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方面逃避多边环境治理下的国际责任,另一方面又一再阻挠国际环境合作,在全球治理中扮演 "麻烦制造者" 的角色。


自 2009 年以来,气候问题已被纳入 20 国集团领导人首脑会议宣言。2017 年,由于美国的蓄意阻挠,20 国集团(G20) 汉堡峰会宣言首次未能就气候变化达成一致。最后,宣言被迫在与气候有关的段落中通过了一项 "19x1" 妥协,其中除美国外,19 个成员国宣布继续致力于 "巴黎协定" 和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在美国消极立场的持续影响下,2018 年和 2019 年 20 国集团首脑会议的领导人声明继续重申美国以外的所有各方承诺以 "19/1" 的方式执行 "巴黎协定" 和处理气候变化问题,这严重削弱了 20 国集团本应在气候问题上发挥的积极领导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人类的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要求世界各国同舟共济。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孤身一人。美国在全球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历史性 "逆转" 不仅不符合美国人民的意愿,而且还损害了世界人民和子孙后代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呼吁美国政府遵守国际法,遵守多边主义,共同应对全球环境危机。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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