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按摩场所允许卖淫, 海口三男被判入狱

2020-08-14 10:3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321

海口市三名男子经营按摩院提供卖淫服务,利用卖淫营利,最终三人因违法犯罪被判入狱。近日,海口市梅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19年10月11日至15日,被告赵慕洲和武慕伟在海口市海淀五东路四楼共同经营按摩院,为按摩技师方某、颜某等提供卖淫场所,从中获利。2019年10月15日,被告谢志杰作为推销员,为赵慕州和吴慕伟开设的按摩院提供了中介介绍,并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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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02时10分,警方根据海口市美兰区吴中路一处住宅的线索,抓获了被告赵玉洲、武慕伟、谢志杰。


此外,被告赵朔州非法牟利4000元,被告人武木伟非法牟利4000元,被告谢淑杰非法牟利4000元,美兰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赵密周、武慕伟的行为构成通融卖淫罪,被告人谢玉杰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赵、吴、谢学杰到案后可以如实供认犯罪,认罪处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在此基础上,美兰法院以依法收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弥周一年监禁,并处8000元罚款。被告人吴某犯了嫖娼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八千元罚款;被告谢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八个月监禁和二千元罚款。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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